重磅:9月1日起,诸暨将正式施行《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你好绍兴 2021-01-19 09: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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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9月1日起,诸暨将正式施行《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重磅条例:9月1日起,诸暨将正式施行《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下称《条例》)。

据悉,这是浙江设区市排名前列部专门针对村庄规划建设作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将村庄规划建设创新性地纳入到法治体系建设中,让农村建设有法可依。

8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起草背景、制定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现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共7章41条,内容涵盖村庄规划制定和实施、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接下来,小编简单盘点《条例》的实施,如何一步步成型,指引未来30年后居住村庄的巨大改变!

量到质变的经验探索,水到渠成的立法实践。 

绍兴一直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理论,在2006年开始就积极推进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和“五星达标、3A争创”等活动,在农村建设秩序、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成果下,涌现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新叶村“千村整治、万村示范”的一个典型案例然而,由于建设过程中不乏快餐式粗放手段,导致村庄规划质量不高,村庄建设缺乏设计,“千村一面”时有发生,离“整体美、全域美”还有很大距离。

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存在的不足,都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总结梳理,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遵循。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村庄规划建设的立法程序,旨在将绍兴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经验与做法通过权威法规固定下来,示范引领、推动指导今后的实践,补齐短板。

2020年04月29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立法程序的启动示意着未来绍兴从法律制度层面上规划村庄建设,不仅保存乡村传统肌理、延续文脉个性、促进产业发展,还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预期。

不回不避的解决痛点,敢冒敢试的创新突围。

对绍兴来说,立法要破解的不只是“补短板找缺口”,更要通过思维的突围、理念的创新、改革的动力,使绍兴城乡发展规划向纵深推进。

立法的目的,既要守正创新,又要解放思想,打破更多坛坛罐罐。

诸暨草塔镇上下文村 编制主体和审批主体的突破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绍兴不少乡镇改成街道,村庄规划编制和宅基地审批主体一度缺失(街道为派出机构,没有编制和审批权限),”同样“受困”的还有宅基地审批工作。

为此,起草小组成员多次赴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和协商,终于为街道办事处合法编制村庄规划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下辖村庄审批宅基地争取到了合法审批的主体。这两项内容是《条例》较大的突破和创新点。

《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

“街道办事处辖管的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宅基地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或由街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诸暨山下湖镇新长乐村 土地要素的突破 :过去用地紧张是村庄建设规划过程中的普遍问题,既有建设用地越来越少和建房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也有基础设施用地和宅基地需求的矛盾。

现在《条例》实施后,村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基层工作者审批建设土地的保障。

《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需要落实要素保障。

诸暨赵家镇东溪村 农村建房的突破 :对于“建新不拆旧”的老大难问题,《条例》用法律的权威予以直面。

《条例》明确规定:“优先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鼓励统建、联建农村住房。”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易地建房的,应当在申请时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组织签订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明确处置方式和时限,依法退还原宅基地。”

诸暨东白湖镇陈蔡村 顶层设计的突破 :过去村庄也有规划,但多是短期的,而且有些规划只画蓝图不落地,有些规划朝令夕改,既不严肃也不够规范。《条例》明确新的村庄规划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既管眼前,更管长远,村民能根据规划了解眼前的发展趋势做出正确的举措,对村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利。

《条例》明确规定,村庄规划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

有法可循的乡村建设,更高质量的护航发展。 当前,乡村普遍面临着“空心化”的困惑。乡村要振兴,需要更多人走进农村,年轻人不进来、城里人不下乡,乡村振兴就无从谈起。

诸暨店口镇朱家站村如何把乡愁留在村里,如何用乡愁留住村民?如何处理好村庄跟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将现代生活方式注入传统村落、激活传统文化?如何吸引城里人进来、年轻人回来,让村庄活起来?这是新与旧的选择题,也是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的命题,更是《条例》要破解的一道高质量发展的考题。

只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乡村美起来、富起来,才能“活”起来、“牛”起来,《条例》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此。

诸暨枫桥镇新择湖村《条例》用了整整一个章节9条文字来阐述公共服务,从停车场到养老机构、从管线布设到无害化公厕,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突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感到很贴心,体现了时代进步。

不仅如此,《条例》还对农村住房的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都有规范要求。

很少有一座城市专门为农村住房建设立法,并为农村住房建设制定规划标准,这体现了绍兴强烈的担当精神,更看到了绍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诸暨五泄镇十四都村同时,《条例》还专门注重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具有地域文化的建筑物等的保护,确保建筑风格、色彩与乡村地域风貌相协调,避免“千村一面”。

“让更多人了解、熟悉、用好法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让《条例》深入人心,让它在高质量发展中迸发出更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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