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湾|“高颜值"美学作品,澎湃镜湖人居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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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四月的暖意,不及镜湖已至“初夏”。
近年来,镜湖宅地出让频繁。4月9日正式挂牌的官渎路4号地块,计划将于4月30日上午9时出让。再观镜湖近期火热的建设:高铁北站TOD综合体(在建中)、绍兴国际金融活力城(在建中)等重大项目接连开工,大开发、大建设。
|镜湖实拍图
伟大镜湖,已起波澜。
一条解放路,一座镜湖大桥,是镜湖新区发展的记忆。
在崭新的时代框架中,官渎路(在建中)因其先进天赋迎来了在绍兴路网中的地位复兴,牵引镜湖新人居。横湖路见证镜湖的日新月异。时代迭新,镜湖新区的时代印记澎湃脉动。
|镜湖实拍图
滨湖湾,坐标镜湖正心,西侧紧邻镜湖人居中轴,环水面湖,犹如峡湾半岛状地块,直面约15万方路家湾大湖区,呈现卓尔不群的姿态。
澎湃镜湖的强音莫过于“心脏”的跳动。
审视滨湖湾不可复制的价值要素,“家门口的地铁站”无疑是首位亮点。直线距离约500米即是地铁1号线(在建中)&2号线(在建中)换乘站——镜湖站(在建中),与璀璨都会高效、从容往来。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次,当代镜湖重量级城市配套亦为滨湖湾拥享。滨湖湾东北侧,隔横湖路,与镜湖商圈为邻,约26万方“金标级”商业旗舰——苏宁广场(在建中)、约10万方大型综合体佳源广场(在建中)、约28万方TOD综合体梅山广场(在建中)三大地标级商业未来将为城市湖居增添国际潮流生活体验。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回归湖居,滨湖湾称冠绍兴湖居的天赋则是镜湖新区内宽阔的天然湖域——约15万方路家湾大湖区,直面大湖,升华湖居生活境界。在湖的静谧之外,从自然中迸发的城之活力亦为滨湖湾拥有。项目西侧为绍兴排名前列运动主题滨河公园(在建中),未来将是湖居者们的“室外运动场”。
在看得见的天赋资源之外,看不见的匠心打磨更是成就滨湖湾持续热势的原动力。
何以为“臻”?滨湖湾在产品打造上的精益求精充分诠释了“臻”的奥义。
|滨湖湾项目效果图
在崇尚现代派建筑风格的当代,滨湖湾的突破在于以弧线为建筑注入了全新生命,让镜湖前所未见的“流线型建筑”(仅限1~4#、9#、16#、21#号楼)诞生,使得这一片湖畔建筑群自此拥有轻盈、简练、灵秀的建筑语言,焕新镜湖正心的城市界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园林景观的构建中,突破性的倡议“内外双园”,以沿湖绿带作为过渡灰空间,将“一轴四境”的园内景观与外部约9公里直江景观带等生态珍粹默契呼应,兼享双重自然风光。
|滨湖湾项目效果图
揽景高层&临湖洋房(10#、12#、17#、18#楼除外)两大作品的空间营造上,滨湖湾同样创新呈现。为让更多湖居者日常观赏瑰丽湖景、领略社区丰富内景的静谧。建筑整体南低北高排布,从侧面看层层递减,向湖消融。在室内空间的营造上,大阳台、大客厅、多飘窗等空间特长,追求私享景致的居者感观。“出则繁华,入则静谧“大抵如此。
| 滨湖湾湖光归心美学馆实景图
镜湖正心,迭代湖居精品,建面约131-174㎡揽景高层&临湖洋房(10#、12#、17#、18#楼除外),创作镜湖经典。
归心提示:
1、本项目地名办核准名为“滨湖湾”,开发公司为“绍兴武地臻雅置业有限公司”,绍市售许字(2020)第00073号;
2、“官渎路4号地块”相关信息来源于绍兴网,仅供参考;
3、“约15万方路家湾大湖区”信息来源于百度地图,仅供参考;
4、“高铁北站TOD综合体”在建信息来源于潇湘晨报,仅供参考;
5、“绍兴国际金融活力城”在建信息来源于潇湘晨报,仅供参考;
6、“绍兴地铁1号线”在建信息来源于绍兴网,仅供参考;
7、“镜湖站”在建信息来源于浙江新闻,仅供参考;
8、“绍兴地铁2号线”在建信息来源于绍兴网,仅供参考;
9、滨湖湾与镜湖站(在建中)直线距离约500米,相关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仅供参考;
10、“约26万方苏宁广场”在建信息来源于苏宁置业官微2018年10月11日推文《智慧零售服务美好生活,浙江首座智慧苏宁广场盛大开工》,仅供参考;
11、“佳源广场”在建信息来源于好地讯浙东南,仅供参考;
12、“佳源广场建面约10万方体量”信息来源于绍兴佳源广场订阅号,仅供参考;
13、“约28万方TOD综合体梅山广场”在建信息来源于绍兴轨道交通网,仅供参考;
14、“约9公里直江景观带、运动主题滨河公园”在建信息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仅供参考;
15、“官渡路”在建信息来源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官网,仅供参考。应地名办要求,项目西侧路名已由“官渡路”更名至“官渎路”,网络信息未能及时同步更新,敬请留意较新资料;
16、本文中提及的效果图,因工艺、材质和比例所限,与实景存在一定差异,外立面、部分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周边环境等信息后期可能存在变更,最终交付以政府部门核准文件及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一切未列举事项或更改,不再另行通知;
17、交通规划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
18、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
19、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21、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0年4月11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较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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