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5万方,镜湖大庆寺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你好绍兴 2021-01-19 09: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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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绍征补告(越)2020-125号》。

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绍征补告(越)2020-125号》。

据悉,因绍兴高铁北站以南地块二-2 建设需要,拟征收灵芝街道大庆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4.4690 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绍兴高铁北站以南地块二-2 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4.4690公顷(计67.0350亩),东至站前大道,南至于越中路,西至西湾港,北至北站南路

其中农用地 1.4901 公顷:含耕地 1.4901  公顷,园地  / 公顷,林地  / 公顷,养殖水面  / 公顷,其他农用地  /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2.9789 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越政发[2020]7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2. 按越政发[2020]7号规定,根据耕地面积另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按 I类 区片 5万/亩 的标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为 111.7575 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4. 社保安置。按绍政发[2013]42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39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绍兴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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