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8亿元投向7大生态工程 上虞入选省级试点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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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省级‘笼子’,可获80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金,目前排名前列期2000万元已到账。”昨天,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虞是绍兴市浙江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县(市、区)。
近年来,上虞区实施江上花海景观工程、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等项目,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去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然而,由于矿山开采历史欠账待偿、林地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偏低等因素,山水林田湖草急需生态修复。
根据实施方案,上虞将拿出48.78亿元巨资,统筹安排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森林质量改善工程、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生物多样性维护工程、海岸线整治与修复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7大工程,包含上虞区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城区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印染行业退出土地修复、九六丘工业固废填埋点生态修复工程等41个项目,以点带面,系统有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目前,上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快速推进,新建项目开工,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高。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项工作的目标是到今年底,“四边区域”废弃矿山治理率提升到90%,全区经营性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入库率提高到100%;林木蓄积量提高到239.69万立方米;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下降到5.6%;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6.7%;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提升到80%,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提升到95%;受污染耕地利用率提升到90%。
新闻来源: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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