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复工可能遇到的问题 绍兴公安推出“暖企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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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针对企业复工可能遇到的问题 绍兴公安推出“暖企15条”】
【来源:绍兴发布】
【原作者:季建明】
为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公安机关结合自身职能推出以下措施:
1.保障企业物资运输畅通。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每个县(市、区)原开放高速公路出入口中专设货车专用通道;在未开放高速公路出入口中新增至少一个以上出入口作为物资运输、返工人员包车车辆专用出入口;在有条件的现有国省道检查点增设货车检疫“绿色通道”。
2.快速办理车辆通行证。对复工企业因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急需使用的车辆,以较大限度、较快速度办理通行证;开通快递车辆通行证办理“绿色通道”。
3.实行检查点快检快通。持有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各检查点实行快速检疫、优先放行。对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协调相关部门较大限度予以快速检疫放行。
4.帮助企业有序返工。会同交通、经信、卫健等部门指导复工企业科学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方式,提倡员工自驾返回,引导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提前做好防控知识宣传,确保个人防护到位;对复工企业包车接送返工人员的,全力保障市域畅通。
5.落实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保障。对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派驻警力进驻,加强企业巡防,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
6.指导企业加强防护。会同经信、卫健等部门指导复工企业提前排摸非本地籍返工人员名单,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指导复工企业完善自控机制,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指导复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7.全面深化企业警官制。对上市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市值10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全部建立警企联络室(点),其他规上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即时为企业提供各类服务。
8.主动帮助提供租房信息。主动对接企业,为复工复产员工提供登记服务和出租房源信息,方便其租住、居住。
9.延长居住登记办理期限。因疫情造成返工人员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一律视为连续居住。《浙江省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便于群众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享有公共服务。
10.实行全天候公安行政服务。196个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在“越警管家”平台、“浙里办”绍兴公安专区可办。全市公安窗口公布24小时预约咨询电话,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11.优先快处涉疫警情。对接报的各类涉疫纠纷、求助、举报等警情,快速指令公安和联动单位赶赴现场,并加强后续跟踪监督指导。对疫情防控所需的人员、物资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近指派警力,实行快速处理。
12.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对侵害企业经营者、务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案件,实行重点侦办;对侵害知识产权、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串通投标、恶意诉讼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快侦快破,全力追赃挽损,较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对企业主和相关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企业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较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行。
14.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开展网络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指导企业落实防护措施;加大对企业互联网系统、网站的远程技术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漏洞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加固,提高企业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1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村(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曝光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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