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试行企业人才集合年金以留住中高级人才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11-29 08: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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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企业如何留住中高级人才?上虞区再次作出有益探索。记者昨天从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引才、留才,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上虞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今后,在上虞区企业上班的中高级人才,退休后能领到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份养老

  中小城市企业如何留住中高级人才?上虞区再次作出有益探索。记者昨天从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引才、留才,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上虞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行办法》。今后,在上虞区企业上班的中高级人才,退休后能领到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份养老金。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上虞区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虞区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是在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该区实际,以企业中高级人才为对象,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设立年金基金,政府适当补贴企业缴费,由企业直接加入,建立集合年金管理运营平台,采用银行作为受托人的合作模式。

  据介绍,参加企业人才集合年金的企业和个人有一定的要求。企业必须自愿参加、注册地址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该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未建立单一年金计划、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承担年金计划相关费用和支出等条件。参加人员也必须是自愿参加、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各类企业中具有硕士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及“211工程”、“985工程”等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实职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企业需要的其他人才。

  企业人才集合年金由企业与参加人员共同缴纳,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适当补贴(激励),按单位为其缴纳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费用的50%,较高补贴额度不超过中高级人才分类补贴标准限额(区级及以上高级人才每人每年10000元,各类中高级人才为每人每年8000元)。企业缴费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个人缴费与企业缴费的比例可在1∶2至1∶10之间自行确定。

  上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区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建立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专业人士帮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非国有企业职工为例,25周岁参加工作,60周岁退休,税前工资5000元/月,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1000元/月,个人缴费400元/月;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400元/月,个人缴费100元/月,政府补贴200元/月。等到60周岁退休时,他可以领取2958.6元/月(基本养老金)+2680.94元/月(企业年金)=5639.54元/月(养老金)(企业年金按领取20年计算)。

  据悉,该区企业人才集合年金按照《企业年金试行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立统一的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采用“保险公司+银行”的合作形式,由企业直接加入,自主决定缴费标准、方式以及特别约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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